一个知名期刊的编辑在他自己的期刊上定期(不是偶尔)发表文章是否合乎道德?
一些期刊鼓励编辑将自己的作品提交给期刊,以通过提供比期刊可能吸引的更具影响力的内容来支持期刊。
大多数期刊都有相当大的编辑和流程委员会,以确保编辑永远不会负责审查自己的工作。例如,我是。的副主编环境建模与软件。该杂志有20位编辑和副编辑,其中大部分是我从未见过的。它还有36名编辑委员会成员,他们都可以处理对提交文章的审查。
当我将自己的论文提交给期刊时,主编Dan Ames(我个人不认识)选择编辑,副编辑或编辑委员会成员来处理审查过程。这几乎可以肯定会成为一个我不认识的人,并且很有可能无论是谁处理它都不会意识到我自己是期刊的副主编:我在封面信件中没有提及它我不知道其他人,但我当然没有记住我们整个编委会的名单。处理编辑将稿件发送给审稿人,除非他们选择签署他们的评论,否则他们的身份将不会为我所知。然后,处理编辑向主编(Dan Ames)提出关于手稿处理的建议,然后Ames教授与我联系,让我知道结果。总结一下,当我向期刊提交论文时:
- 除非他们选择表明自己,否则我不会选择审稿人,也不会知道他们是谁。
- 我不选择处理编辑器,也不会知道他们是谁。
- 处理编辑很可能是我从未见过的人。
- 处理编辑很可能是一个不知道我也是该期刊编辑的人。
- 在谈论我的论文如何评估和审查时,我作为副编辑的地位给了我无特权。
对于这样的期刊,我不认为编辑定期在期刊上发表自己的作品是不道德的。
另一方面,如果编辑正在控制他们自己手稿的审查过程,或者对他们自己的稿件的审查施加任何重大影响,那么是的,我认为这是不道德的。首席编辑尤其应该注意这一点,因为层次结构中的编辑可能会感到有压力要接受主编提交的稿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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