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注!国家知识产权局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

2018-08-06

编者按:为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,促进专利创造保护,国家知识产权局于今年8月1日起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,这是国家知识产权局贯彻落实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部署要求,加大简政放权力度,落实好相关利企便民措施的重要具体措施之一。

原标题:贯彻落实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部署要求——

国家知识产权局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

为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,促进专利创造保护,根据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征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》精神,国家知识产权局于今年8月1日起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。据介绍,这是国家知识产权局贯彻落实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部署要求,加大简政放权力度,落实好相关利企便民举措的重要具体措施之一。

据了解,此次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主要涉及三方面:一是停征专利收费(国内部分)中的专利登记费、公告印刷费、著录事项变更费(专利代理机构、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),《专利合作条约》(PCT)专利申请收费(国际阶段部分)中的传送费。而对于缴费期限届满日在2018年7月31日(含)前的上述费用,应按原规定缴纳。二是对符合《专利收费减缴办法》(财税〔2016〕78号)有关条件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,专利年费的减缴期限由自授权当年起6年内,延长至10年内。对于2018年7月31日(含)前已准予减缴的专利,作如下处理:处于授权当年起6年内的,年费减缴期限延长至第10年;处于授权当年起7-9年的,自下一年度起继续减缴年费直至10年;处于授权当年起10年及10年以上的,不再减缴年费。三是对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,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期限届满前(已提交答复意见的除外)主动申请撤回的,可以请求退还50%的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。

据悉,根据上述调整,国家知识产权局目前已对费用减缴请求书、意见陈述书(关于费用)等请求类表格作了修改,并于8月1日起正式启用,旧版表格同时停用。(记者 崔静思)

(文章来源:中国知识产权报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)

(责任编辑:崔静思 蔡莹 编辑:吕可珂 高云翔)

宝宝起名

本站所有相关知识仅供大家参考、学习之用,部分来源于互联网,其版权均归原作者及网站所有,如无意侵犯您的权利,请与小编联系,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核实并给予反馈。
相关期刊推荐
甘肃畜牧兽医

甘肃畜牧兽医

农业科技 - 省级期刊

党史博采

党史博采

中国共产党 - 省级期刊

黑龙江档案

黑龙江档案

合作期刊 - 省级期刊

职业

职业

合作期刊 - 国家级期刊

今日财富

今日财富

合作期刊 - 省级期刊

视听

视听

合作期刊 - 省级期刊

魅力中国

魅力中国

合作期刊 - 省级期刊

中文信息

中文信息

合作期刊 - 国家级期刊

高考

高考

合作期刊 - 省级期刊

电声技术

电声技术

合作期刊 - 国家级期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