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我第一次在次要资料中找到信息,是否构成从主要来源引用的抄袭?
如果你实际上没有使用主要来源,那就是抄袭,但是理想的做法e如果您使用的是主要来源。
研究中存在一个巨大的问题,人们根据他们在二手资料中阅读的内容,引用他们认为属于该来源的信息来源。这些次要来源在解释主要来源(或彻头彻尾的错误)时可能非常慷慨,以支持他们所做的任何争论。如果您依赖辅助来源,您的引用应该是辅助来源,除非包括主要来源的直接引用,在这种情况下,您的引用应该是二级来源中引用的主要来源。[1]
如果您使用实际的主要来源,则应引用该主要来源。这包括来自该来源的任何事实,论据或摘要。如果您依赖于该来源的二级解释或摘要(例如,如果二级来源认为主要来源争辩或显示他们未明确说明的内容),则应引用二级来源。如果主要来源认为愤怒导致攻击,而次要来源将其扩展到更模糊的东西,如负面情绪可能导致攻击性,如果你谈论愤怒,你应该引用主要(如果你已经读过它)),或者如果你依赖负面情绪论证,你应该引用次要的。
如果次要来源正在扩展参数,并且您依赖于两者,则可能适合引用两者。
希望这个答案不会太混乱,但有时适当的引用归结为判断。目前最高法院提名人(在美国)现在面临类似问题的批评,尽管我实际上没有看到任何真正理解这些问题的人的批评(他引用了主要来源,语言有时非常相似对于在次要来源中找到的,但实际上需要审查主要来源以确定他是否剽窃,引用或者实际上完全正确,并且我还没有看到任何实际上看到主要来源的报告。过度引用也是错误的,尽管在当前的环境中它被认为是较小的邪恶。如果它接近,那么在过度引用方面犯错可能是明智之举。如果它真的感觉可能是不道德的过度引用,可能引用主要来源,但包括一个脚注,指出次要来源指向主要来源)。
脚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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